近日,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研究起草了《關于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》,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該通知雖然還在征求意見過程中,但對于指導各地積極穩(wěn)妥實施城市更新行動,防止沿用過度房地產化的開發(fā)建設方式、大拆大建、急功近利等問題,意義重大。為進一步理解把握通知精神,本報特推出“積極穩(wěn)妥實施城市更新行動”系列評論。
近年來,各地大力推進城市更新行動,但個別地方卻出現了大拆大建、砍伐老樹等不良現象。這不僅破壞了城市原有風貌,提高了居民生活成本,也引發(fā)了一些新問題。在一定程度上講,這些問題主要源于相關地方違背城市建設規(guī)律,忽略群眾意愿,沒有堅持劃定底線,以致城市更新變形走樣。
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底線,城市更新同樣如此。推進城市更新行動,主要目的是提高城市發(fā)展質量,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。既然如此,就要牢牢堅守底線,防止越線質變。比如,城市更新不是不能拆除,但必須是在“不大規(guī)模、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筑”這個底線范圍內進行,而不是盲目大拆除;城市更新也不是杜絕項目增建,而必須是在“不突破老城區(qū)原有密度強度、不增加資源環(huán)境承載壓力”的范圍內增建。
城市更新必然需要一些人搬離原址以騰出空間,但這應該是在“尊重居民安置意愿”“不割斷人地文化之間關系”的前提下就近安置。與之相應,住房保障建設也要堅守“不大規(guī)模短時間拆遷”“租房租金不大幅上漲”的底線,要能保障新市民、低收入困難群眾等重點群體安居樂業(yè)。
堅守底線不容易。但是,對于城市更新這項功在當代、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,再難也要堅持到底。筆者以為,下一步城市開發(fā)建設方式應調整優(yōu)化。
能留則留,以“留”為先!傲簟背休d著控制資源環(huán)境承載壓力和保障宜居空間的雙重期待。居住在老城區(qū)的原有居民,已經形成了相對穩(wěn)定的鄰里關系和社會網絡。通過就地就近安置,從而實現合適的“留”,是對其幸福生活、集體歸屬感的尊重,也有利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氛圍,維護社會穩(wěn)定。何況,一些老城區(qū)的舊建筑、原空間、老社區(qū),雖然存在一定程度的破損和功能落后,但絕大多數依然保有基礎功能,有些還蘊藏著深刻的歷史記憶和獨特的審美價值。對此,自然理應保留。對那些空間密度和強度已難以承受現代生活需求的舊式社區(qū),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務設施外,也要嚴格控制改擴建、新建建筑規(guī)模和建設強度,保持宜居密度,增加城市的彈性和韌性。
漸進微改,有機更新。在城市更新過程中,改造不可避免。問題在于改什么,怎么改?這就涉及改的對象、改的方式。在改的對象上,主要是改造那些功能缺失或落后的微觀建筑空間、可以修繕的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,以及過密地區(qū)的公共空間和公園綠地等。在改造方式上,要進行存量微改、循序漸進、有機更新。對于現有的存量資源,要在不改變基本格局的基礎上,對建筑和空間的局部功能、空間進行輕量化改造或整飾完善,減少重復建設,降低改造成本,以“繡花功夫”實現環(huán)境、建筑和生活方式的綜合提升。
分類處置,審慎拆除。嚴格控制大拆大建并不意味著不能拆除,但必須審慎進行。審慎體現在三道門檻上:一是分類處置。這次住建部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可以拆除的兩種類型——違法建筑和被鑒定為危房的房屋,其他既有建筑應以保留修繕加固為主。二是謹慎決策。主要是加強事前評估,公開征求居民意見,嚴格遵守相關規(guī)定并履行報批程序,堅決杜絕“拍腦袋”決策。三是總量限制。征求意見稿規(guī)定了片區(qū)或項目內拆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現狀總建筑面積的20%。這個標準應該說是科學合理的。三道門檻提升了拆除的成本,進一步明確了城市更新以保留利用提升為主的政策導向。
總之,城市更新要擯棄眼花繚亂、勞民傷財的顯功,多做益人民、利長遠的潛功,把城市建設成為人與人、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美麗家園。
來 源: 經濟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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